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6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03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日
一、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5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红股6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111,384,000股及现金股利12,994,800.00元。
2、 发放年度:2007年度
3、 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于个人投资者,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3 元;对于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2、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28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29日
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所送红股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即 2008年 5 月 28 日)将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计入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并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 1 股,直到完成全部送股为止。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小计 | 27864564 | 16718738 | 4458330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小计 | 157775436 | 94665262 | 252440698 |
股份合计 | 185640000 | 111384000 | 297024000 |
七、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总数29702.4万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426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1-28829702
联系传真:0571-28829703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
邮政编码:31005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