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5月21日上午9时,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12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62.9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50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80万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上正律师事务所程晓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58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505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程晓鸣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