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于2008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蔡雯婷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蔡林玉华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98万元,继续使用期限从2008年6月11日至2008年9月6日止。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08-016号”。
本议案经审议批准后,晋亿实业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2,19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89,460万元的24.8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上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8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6月6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30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出席会议对象
截至2008年5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会议议题: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会议登记办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
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4100 电 话:0573-84185042、84185001-115
传 真:0573-84184488 联系人:涂先生 张小姐
(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88002 | 晋亿投票 | 1 | A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申报价格 |
1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九、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2: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受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亿实业”)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6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9,4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86,734万元,并于2007年1月2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8,1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继续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11月22日至2008年5月22日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07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期限六个月,从2008年3月6日至2008年9月6日止。《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08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
截至2008年4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资使用69,22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和实际项目进展情况,预计2008年11月7日前有近1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再次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98万元,继续使用期限从2008年6月11日至2008年9月6日止。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现行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近134万元。公司承诺,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加快而需要对募集资金提前使用时,公司确保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议案经审议批准后,晋亿实业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2,19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89,460万元的24.8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提出了保证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具体措施,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再次批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98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要求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报告该等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公司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晋亿实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将负责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因此,晋亿实业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晋亿实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经审议批准后,晋亿实业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2,19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89,460万元的24.8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华泰证券同意晋亿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2008年6月11日至2008年9月6日止。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