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5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关于成立国电电力风电开发锦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风电开发的“十一五”目标,落实公司近期制定的风电开发计划,公司拟在辽宁省成立风电开发区域分公司,具体负责该区域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拟成立的分公司名称为国电电力风电开发锦州分公司,注册地为锦州凌海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 关于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08-3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8-3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1亿股股权,为并列第一大股东,此次共需出资1.05亿元。公司此次投资的最终股份数量及投资金额将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保险公司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巩固。百年人寿保险公司作为新设立的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拓展销售渠道。
2.行业竞争风险。随着国内保险公司的不断增多、金融机构间业务的相互渗透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保险公司面临着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
3.短期盈利风险。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期普遍较长。
4.公司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尚需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突出主业,实施相关产业多元化,成为在电力以及相关产业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能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加强金融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互相促进,打造公司发展的金融平台,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筹建。
根据百年人寿的筹建计划,公司此次拟出资1.05亿元,持有百年人寿1亿股股权,股权比例为8.3%。
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2008年5月22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的议案》。
3.此次投资尚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投资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投资资格的基本情况
经对照有关规定,公司符合投资保险公司的条件。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保险行业目前正处于上升周期。从总保费来看,中国保险市场是亚洲第三大保险市场,仅次于日本和韩国,是世界第十一大保险市场,同时也是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保险市场之一。1991年至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总保费收入从236亿元增长到703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受GDP高速平稳增长、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明显偏低和区域的非均衡性、储蓄向投资及消费品转移、社会和政府支持力度增强等多种有利因素影响,中国保险行业的复合增长率仍将维持较高的增长水平。
拟筹建的百年人寿是一家全国性的、从事人身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大连市。目前,全国有寿险公司50多家。大连市政府为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近几年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获得保监会的同意,在大连市成立一家寿险公司。2008年2月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核准百年人寿保险公司的组建申请。
百年人寿的市场经营定位为做中国具有高效率理赔特色的中型人寿保险公司,目标市场是较富裕的城市居民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百年人寿的远期发展目标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分部实施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并争取在国内挂牌上市。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根据百年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2亿元,由17家股东构成,其中,7家股东出资相同,均为1亿元,占8.3%,并列第一大股东,其他10家股东出资均低于1亿元。
根据投资方案约定,投资各方按照每股1.05元的价格出资,公司拟认购1亿股,共计1.05亿元。
公司此次投资的最终股份数量及投资金额将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为准。
公司此次投资百年人寿的行为尚需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大连地区作为北方保险业中心,人才、技术资源雄厚,同时,大连市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将为百年人寿的发展提供包括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支持。
投资百年人寿对于打造金融运作平台,支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以及分散投资风险具有积极作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牌照取得风险。作为一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能否取得保监会颁发的牌照是最大的风险。目前牌照仍然属于稀缺资源,保监会在颁发牌照方面有一定的限制。鉴于百年人寿组建已经获得保监会的核准,在取得牌照方面的风险较小。
2.经营风险。保险公司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巩固。能否迅速开展业务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关键,而这又主要取决于投资方和管理层的业务关系和相关背景。百年人寿作为大连市政府积极支持的一家保险公司,目前的意向出资方包括多家优秀企业,将拥有较为广泛和高质量的客户群,并尽可能地降低经营风险。
3.行业竞争风险。随着国内保险公司的不断增多、金融机构间业务的相互渗透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保险公司面临着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
4.短期盈利风险。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期普遍较长,十年左右属于行业内的正常情况。因此,投资保险公司在短期内很难获利,投资时间越长,公司价值越高,转让股权的获利空间越大。
5.变现风险。受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盈利的限制,保险公司上市所需时间也相对较长,如果公司准备在百年人寿上市前退出,则需要找到合适的买家以及适当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变现风险。
但只要经营管理得当,上述大部分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