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灾区人民遭受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产生活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在此危难关头,公司勇于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倡议和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到目前为止,公司全体员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四川灾区募捐合计现金279,116元及价值3000元的药品。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灾区捐款380万元(现金200万元、物资180万元),其中本公司捐款80万元现金及价值180万的抢险救援车一部;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款120万元。
上述赈灾款项及赈灾物资已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和重庆消防总队转赠给灾区人民。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65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8-3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 年3 月12 日召开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选公司董事》和《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韶颖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008年3月25日公司完成以2007 年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08年5月20日已办理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公司董事长变更为罗韶颖女士。
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2008年5月16日,该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渝国用(2004)第787号、106D房地证2008字地00067号、100房地证2005字第325号、100房地证2004字第851号四块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取得项目贷款合计人民币40, 000万元。贷款有效期限为三年。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