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第一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5月2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邱国龙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唐国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选举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应海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同意聘任应海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应海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年薪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支付董事长年薪人民币60万元(含税)。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支付独立董事每年津贴6万元(含税)。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支付董事会秘书年薪人民币12万元(含税)。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考虑到董事会成员的实际情况和便于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陈东担任召集人,成员为董事唐国钟和独立董事熊泽科。
2、提名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何少平担任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白劭翔和董事邱国龙。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白劭翔担任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何少平和董事应海珍。
4、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何少平担任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熊泽科和董事唐国钟。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6月1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 2008年6月6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8年6月10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9楼2单元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联系人:江艳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8-46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5年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方自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袁文建代为表决。会议由袁文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袁文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5月23日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以及关于董事长及总经理薪酬、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次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选举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应海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过本人对该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认为他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选举程序合法,因此本人同意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应海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根据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的提名,聘任应海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过本人对该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提名程序合法,因此本人同意聘任应海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总经理薪酬方案没有异议。
三、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长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薪酬方案没有异议。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薪酬方案没有异议。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秘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薪酬方案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何少平、白劭翔、熊泽科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