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记事起,我参加过为数不少的各种捐款活动。在我看来,捐款就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为灾区人民奉献一点爱心。按正常推理,捐款者捐的数目,不会受到责难。前不久,我国四川省汶川发生了8级强烈地震,单位号召职工捐款。恰好一杂志社给我汇来500元稿费,于是我悉数交到工会。工会干事很惊讶,拿着那叠钱掂量着问我:“这些钱都捐?”我点点头。他提醒我:“咱总经理和董事长每人才捐500元。”我不解:“这有什么关系呢?”他望着我,满眼都是好奇与疑问。回到处里,处长听说了我的情况,笑容僵在脸上,冰冷地赞扬了我几句后,用警惕的目光望着我。
后来,那位干事告诉我,这次捐款,公司正职领导每人500元,副职400元;处室正职300元,副职200元;一般科员100元。我还是有点奇怪,自己不就多捐了一点,何至于用那种目光看我。那位干事又告诉我,每次捐款都是公司领导依照上级单位领导和兄弟单位领导捐款数目,掂量再三,最后决定的,公司员工也依此仿效。如果把捐款数目整理出来,那捐款多少的排序,也就是一张单位职务排列图。 而我这次无意中打乱了单位捐款数目排序,在许多人心目中也就是打乱了单位职务排列图。在我们处,就我一人本科毕业,专业又对口,怪不得处长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我,八成是疑心我想夺他的权吧?
那位干事第二天一早就找到我问:“你看怎么办?我还是退你400元吧!”一股怒气不由从我心头升起,我断然拒绝:“我偏不。我就捐500元,看别人能把我怎么样?”干事连连说:“破财又得罪人,你何苦呢?”我冷笑:“我不想得罪任何人,谁觉得我是在得罪他,那他看着办吧!”
当天下午,对我的评价就放出风来:此人心术不正,野心太大。几天来,我能明显地感到其他同事也开始冷落我了。
这次捐款,暴露了我的幼稚。我幼稚的爱心,使我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