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 5月30日(星期五)
●除息日: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6月6日(星期五)
一、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3,633,351.0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5,905,165.22元,减2007年度支付现金股利34,000,000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5,538,516.2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2007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63,335.11元;按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25,500,000元。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5,675,181.18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三、分红派发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6日(星期五)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振兴实业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光大工贸有限公司三家股东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所列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施福池、黄丹昀
3、咨询电话:0595-85656506
4、传真:0595-8565694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