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1、活动名称:上投摩根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
2、活动目的: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3、产品范围:上投摩根旗下开放定期定额申购的基金品种。
4、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 – 2008年8月31日
5、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活动期间通过上投摩根网上交易新签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有申购费率四折优惠(最低申购费率不低于0.6%)。
6、注意事项:
(1)本活动适用于在活动期间上投摩根网上交易已有或者新增的支持定期定额功能的银行卡。
目前,网上交易农行卡已开通定期定额功能。资金结算方式为“农行网银(证书支付)”的上投摩根网上交易客户可参照网站相关说明进行办理。(尚未开通该业务的客户,可持本人农行借记卡前往农行网点申请并安装“网银证书”后,登陆上投摩根网站www.51fund.com,通过《网上开户》或《增加银行卡》功能开通“农行网银(证书支付)”电子直销。)
在活动期间上投摩根网上交易若新增支持定期定额功能的银行卡,上投摩根将公告通知。
(2)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上投摩根网上交易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有申购费率四折优惠(最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但若监管机关对最低申购费率另有新规定或相关合作银行调整费率,则上投摩根将有权根据新规定或相关合作银行调整后的费率调整前述优惠费率,并及时公告通知投资人。活动期间之外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上投摩根电子交易费率执行。
(3)如客户自行中止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或因客户违约导致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提前中止,定期定额申购的优惠将自动终止。
(4)投资者每期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最高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5)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活动实施细则可查询公司客服电话(4008894888或021-38794888)或详见公司网站(www.51fund.com)说明。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上投摩根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8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为答谢广大基金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经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优势基金”)、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尔法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成长先锋基金”)、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双息平衡基金”)、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内需动力基金”)及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亚太优势基金”)拟于2008年5月28日开始参加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起始日期:
2008年5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国优势基金、阿尔法基金、成长先锋基金、双息平衡基金、内需动力基金及亚太优势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针对我司上述所列在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021-38794888
网址:www.51fund.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8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的公告
根据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使本基金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将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更加适合的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08年6月1日起,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变更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现金管理的工具,采用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