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7日在南京市宁南大道21号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224,595,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成俊先生主持。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已通过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全年实现利润总额(母公司)为47,156,142.16 元,税后净利润(母公司)为41,312,895.61 元。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净利润的4,131,289.56元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为37,181,606.0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9,429,837.44元,执行新会计准则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8,922,191.73元,扣减公司2007年执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0,575,725.75元,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13,526.01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36,796,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0,575,725.18元。
3、分配后的剩余利润6,537,800.83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五)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六)以224,595,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钟永一先生、周友梅先生作了年度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了其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就: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报告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公允的独立意见。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许潘岩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