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27日
2.召开地点:朝阳区利泽西街北湖9号北大青鸟办公区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副董事长侯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6,263,7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3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6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6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6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456,796.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8,221,159.3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4,677,956.23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6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6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延期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6,263,750股,其中同意106,255,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崇文、曲凯
3.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上述第1、2、3、4、5项议案均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通过,第6项议案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99%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第四十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