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8-1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审议通过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本公司中期票据的初步发行方案如下:
1、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拟发行期限:三年;
3、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决定;
4、拟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
本公司认为,发行中期票据能改善本公司的债务结构,为本公司增加新的中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由于中期票据的利率低于同期最优惠银行贷款利率,发行中期票据能为本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支出,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