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2、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31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杨超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3人,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36,56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580%,符合法定比例。其中,境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323,530,000股,境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087,827股,境外H股1,194,949,059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1、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20,433,901,2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票3,148,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20,433,7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票3,289,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审议并通过本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同意票20,433,84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票3,20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现金股息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07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4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约118.71亿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票20,534,496,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78%;反对票9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63%;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9%。
5、审议并通过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20,531,315,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票1,976,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票1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并通过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议案
本公司2008年4月8日在任董事2007年度的薪酬总计为5,449,711元人民币,在任监事2007年度的薪酬总计为4,307,823元人民币。
200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1) 本公司执行董事、内部监事的薪酬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由本公司提名薪酬委员会组织实施;
(2)本公司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度薪酬为人民币30万元,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增加2万元的考核报酬;
(3)外部监事2008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5万元;
(4)非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同意票20,533,329,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票1,979,1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票1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审议并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8年度之中国审计师及国际核数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金的议案
同意票20,533,54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票884,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8、审议并通过给予国寿慈善基金会持续性捐赠的议案
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2008年至2010年三年内每年捐赠额不超过上年度净利润(中国会计准则下)0.3%的范围内确定当年给予国寿慈善基金会的捐赠额度、捐赠次数和每次捐赠额度。
同意票20,530,342,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票1,887,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以下特别决议案:
1、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发行内资股新股和H股新股的面值总额各自不超过通过本议案时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和H股的20%
同意票19,781,071,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12%;反对票755,483,1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87%;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三)会议听取、审阅了以下报告:
1、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周年大会提交的《独立董事200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周年大会提交的《关于2007年度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