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要闻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环球财讯
  • A8: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产业调查
  • B8:信息披露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 沿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2008 年 5 月 2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8版:信息披露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派发2007年度末期股息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前年度对外担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派发2007年度末期股息公告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62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3日

      ●除息日:2008年6月4日

      ●股息发放日:2008年6月10日

      一、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2008年5月16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于2008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股息派发方案

      本次2007年度末期股息派发方案以本公司总股本19,889,620,4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07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8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5.80亿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08年度。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A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62元;A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股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税前人民币0.18元。

      三、股息派发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3日

      除息日:2008年6月4日

      股息发放日:2008年6月10日

      四、股息派发对象

      截至2008年6月3日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股息派发的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现金股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息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股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息暂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H股股东的现金股息发放不适用本公告。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3 1088

      联系传真:(010)8488 2107

      联系电邮:1088@csec.com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