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3日
● 除息日:2008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0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7,715,728.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71,572.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883,268.75元(已按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减去2007年实施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15,046,016.7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781,407.81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50,766,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8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6月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 年 6 月 3日
2、除息日:2008 年 6月 4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6月 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8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6月10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5-84552687、84552680
联系传真:02584552680
咨询地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七、备查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