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8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七名,代表股份196,73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五、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2007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9,324,074.42元,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1,123,205.55元,200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40,447,279.97元。因此,拟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96,734,8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七、选举王士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196,734,866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到会见证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ST夏新 编号:临2008-014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质押
解除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夏新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44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5月23日。
在上述股权质押之前,夏新电子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10月17日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厦门直属支行的2440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08年5月23日。
以上股权质押及质押解除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