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卫通集团”)发布公告称:卫通集团已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鼓励卫通集团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卫通集团将根据通告精神,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依法操作实施,促进本企业的各项业务健康协调发展。
鉴此,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与本公司相关的事项及时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中卫国脉 编号:临2008-010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600640)在2008年5月23日、5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事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控股股东除因参与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发布的深化电信体制改革(见公司临2008-009号公告)外,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在三个月之内,无定向增发、资产注入或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