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配股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最终的配股结果为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38,263,138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46,867,404股,合计认配数量为185,130,54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至817,045,62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从631,915,078元增加至817,045,620元,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也于2008年5月21日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10012号验资报告。根据上述配股完成情况和验资报告须将《公司章程》的部份条款进行修改: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叁仟壹佰玖拾壹万伍仟零柒拾捌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壹仟柒佰零肆万伍仟陆佰贰拾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章程修改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珠海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珠海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