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2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由公司作为保证人对荆州万福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交所”)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期间而产生的债务提供保证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福公司与郑交所于2008年5月26日签订了《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协议有效期至2009年5月31日。万福公司拟用于菜籽油交割仓库业务的库容约10000吨,主要收入来源为按照郑交所的规定向客户收取出(入)库费、整理费、仓储费等费用。
鉴于万福公司已按照郑交所的监管要求,就有关菜籽油交割业务和仓库管理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能够保证菜籽油期货交割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万福公司成为郑交所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期间而产生的债务提供保证,自愿对万福公司因期货交割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向郑交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万福公司作为公司食用油业务的具体运营单位,取得郑交所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业务资格,有利于完善公司食用油业务的业务结构。
(二)关于制定《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