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志红先生;
6、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692406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按照2008年4月22日公司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53,509,831.5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78,363.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4,789,380.02 元,本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11,811,016.72元。鉴于公司2005年度出现亏损,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无利润分配来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的规定,由于本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故本年度利润不计提盈余公积。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2008年度计划向关联方采购电力6750.03万元,计划向关联方销售电力4915.324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1459.1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西昌泸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0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公司新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2007年度应收款项和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后,对部分应收款项和在建工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本公司从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根据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拟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单项估计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度超额计提坏账准备17,078,030.64元。
(2)、根据在建工程实际情况,按谨慎性原则,本年度拟对“布拖西溪河流域工程”、“布拖觉撒水库工程”、“布拖和睦一级电站工程” 计提50%的减值准备,共计3,022,164.14元。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200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同意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章程修订,在《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原有两款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占用公司资金。如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以现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开发永宁河流域的议案:公司总投资79744.00万元开发大洼电站及大洼水库,永宁河二、四、五级电站。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调整方案: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年薪调整为36万元(含税);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年薪调整为25.2万元(含税);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年薪调整为21.6万元(含税);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调整为6万元(含税);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工作津贴调整为1.5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16924.06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袁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