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董事邱启荣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钱品石先生、董事王文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无锡灵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房地产业务在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布局与拓展,公司拟收购无锡灵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山公司”)100%股权。
灵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无锡灵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拥有灵山公司60%股权;无锡静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拥有灵山公司40%股权(两家股东方以下合称“出让方”)。灵山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至2008年3月31日,灵山公司账面总资产为72,894.45万元,账面净资产为3,198.45万元。
灵山公司拥有的可供开发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西侧,东至东环堤河、西至陆马线、南至长青路,北以华瑞制药厂为界,土地面积为780390.1平方米,经锡计资(2004)第210号立项批准同意在该地块开发建设商业、居住用房,地块由南北两个已交付的自然地块组成,南地块面积475070.6平方米,于2004年11月29日申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锡滨国用(2004)第190号】,北地块面积305319.5平方米,于2008年3月25日申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锡滨国用(2008)第79号】。
该地块综合容积率为0.25,总建筑面积约195000平方米,地块建设进程及规划参数见下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
地 块 | 一期(已建成交付) | 248300 | 67288 | 0.271 |
一期半(在建) | 35345.16 | 16432 | 0.465 | |
二期(未建) | 191425.4 | 46305.8 | 0.242 | |
北地块(未建) | 305319.5 | 64974 | 0.213 | |
合计 | 780390 | 195000 | 0.25 |
我公司收购灵山公司100%股权后,南地块一期和一期半的损益仍由出让方承担或享有。南地块二期和北地块由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
经初步评估,灵山公司截止2008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94,399.74万元,净资产为24573.87万元。经我公司与出让方协商,灵山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初定为24579万元,股权收购最终价格将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与灵山公司出让方商定股权转让的具体条款,并各自履行批准程序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鉴于股权出让方有两家,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及交易可以一并进行,亦可分别进行。
2、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临2008-013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08-013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决定于2008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所持交通银行股权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4: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
2、邮政编码:200003
3、联系电话:021-63592020
4、联系传真:021-63586115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