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7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63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5日
● 除息日:2008年6月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2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4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0,9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7,563,766.6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据此,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扣税前每股派现0.07元,扣税后实际每股派现0.063元。
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以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所得税自行交纳,本公司不代扣税,实际每股派现0.07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6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除已获准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外)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上海证券登记公司保管,不计息,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已于2007年7月5日起获准上市流通的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广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四个股东单位共75,340,000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以转帐方式派发。
3、公司内部职工股已于2003年12月3日起上市流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内部职工股股东请及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通过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予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771—5518383、5520235
传真:0771—5518383、5518111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
邮编:530028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08-2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19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 分别是饶东平、刘先福、曾庆智、周志刚、付健、黄克助、陈仕岳、孟杰、张国军、邓远志、梁桂香、董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将于2008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节第三条第(二)款第1点“转股价格调整条件与调整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后,当本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因此,在公司派发2007年度现金红利的同时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作如下调整:
公司将于2008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实施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为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五洲转债(110368)”的转股价格将由初始转股价每股人民币10.14元调整为10.07元,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为2008年6月6日。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