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执行所长 邢成
2007年对中国信托业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一年,信托公司在经历了“新办法”出台后短暂的茫然、矛盾和观望的时期后,其“野骆驼”的特质再次彰显了出巨大的活力、创造力、适应力,以及超强的市场嗅觉和把握市场机遇的强大能力。截至2008年4月30日公开披露2007年年报的50家信托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及经营业绩在2007年特定的市场环境下犹如“火山喷发”,均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各项震耳发聩的数据指标使“新办法”实施初期弥漫于业界悲观、怀疑的气氛一扫而空,令业内外刮目相看。
主业回归:转型初见成效
2007年公布年报的50家信托公司(包括陕西国信和安信信托2家上市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一举达到9357.93亿元的惊人规模,平均为187.16亿元,总额较2006年增长了5847.91亿元,增幅为166.82%;信托收入总额达到828.96亿元,平均为16.58亿元,较上一年总额增长了604.45亿元,增幅高达269.23%;2007年50家信托公司信托利润总额达到745.26亿元,平均为14.91亿元,较上一年总额增长了547.49亿元,增幅达276.83%。巧合的是上述三项信托主业指标第一也是由中信信托一家全部包揽,该公司2007年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规模和实现信托收入、信托利润分别为1961.93亿元、213.80亿元和192.52亿元,其中信托资产总规模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十倍以上。当然,在信托资产规模和信托收入规模整体大幅上涨的同时,我们在年报中发现,2006年仍有包括甘肃信托、吉林信托等10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规模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和萎缩,部分信托公司的收入主要是依靠自有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而不是其主业信托业务或代客理财收入。
2007年披露年报的信托公司资产质量大幅提升,不良资产规模急剧下降,除云南国信、陕西国信和安信信托未予披露之外,在披露该项指标的48家信托公司中,零不良资产规模的信托公司高达11家,分别为:华信信托、北京国信、交银国信、东莞信托、外贸信托、重庆国信、苏州信托、国民信托、中海信托、国联信托、国投信托,比2006年增加了5家,47家信托公司不良资产总规模仅为30.51亿元,较上一年减少11.90亿元,全行业平均不良资产率由2006年的6.14%降低为2007年的4.29%。呈现出极为良好健康的发展势头,表现出信托公司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风险控制能力有巨大的提升。
此外,48家信托公司2007年的资本利润率平均达24.12%,而2006年这一指标仅为7.17%。多达十家信托公司的资本利润率超过40%,其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为中诚信托77.56%、深圳国信52.53%和中原信托、华宝信托并列,均为46.23%。
2008年信托业主要周期波动因素
(一)证券市场步入震荡调整期。面对广泛的投资领域和创新业务领域,2007年全国信托公司的集合产品高度集中在证券投资领域,这一方面反映出信托公司目前的盈利模式尚未形成,逐利性仍起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反映出信托公司在其他领域的投资方式创新力度不足。由于证券市场行情具有不稳定性,因此目前过分依赖证券市场的信托公司迫切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实现业绩的多元化增长。
(二)理财市场面临规范和整顿。实际上在当前中国貌似群雄并起的理财市场中,核心的领军人物非商业银行莫属。进入2008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诸多隐患相继爆发,运营风险不断浮出水面,诸如“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银行系QDII巨幅亏损”等引发各方争端和整体理财市场的混乱,一定程度造成本来就比较脆弱的中国理财市场面临巨大的市场考验、信任危机和监管风险,进而对以受托理财为主业的信托公司和主要依托银行开展的各类“银信连接理财信托产品”造成直接或间的负面影响,使2008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增幅趋缓,甚至出现较大滑坡的可能。
(三)信托业务转型尚存操作性瓶颈,部门利益博弈趋于公开化。证监会对信托资金参与新股上市持审慎态度,而信托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又高度依赖企业上市,这对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制约和影响可能是致命的。上述重重问题,对2008年信托公司全面启动业务战略转型,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已经构成严重障碍,及可能一定程度形成信托公司新旧业务转型的断层带,进而导致信托业发展周期的较大波动。
(四)股权重构后的磨合成本。随着信托“新办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市场各方在运用信托制度中对信托公司的高标准要求,信托公司在政策要求和内在动力上都存在着重组的冲动。据2007年不完全统计,有明确股权变动消息的信托公司已达20家以上,大体分为以下中资金融机构收购信托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信托公司、实业企业入股信托公司 在此购并重组热潮之中,一方面要看到其对中国信托业发展大势的正面推动效应。同时其中的潜在变数也非常值得关注,实际上在信托公司重组过程乃至重组后运营中仍存在水土不服、痼疾重发、磨合阵痛等较大多不确定因素。
针对上述波动因素,中国信托业须通过进一步深化银信合作机制,推出混业型信托基金,构建专业化创新业务平台,深化行业内外的资源重组等对策加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