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现决定自2008年6月3日起,参加北京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期限
1、自2008年6月3日起,对通过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7只基金:华安创新(基金代码:040001)、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宝利(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华安成长(基金代码:040007)、华安优选(基金代码:040008)、华安收益(基金代码A类:040009 B类:040010)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自2008年6月3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原则
1、投资者通过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本次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查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北京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北京银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4、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09(华安收益A)、040010(华安收益B))基金合同于 2008年4月30日正式生效。根据《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于2008年6月6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8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4666)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电话:(021)38969997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陆文佳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联系人:刘彦珠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
电话:(020)38350158-88
传真:(020)38350259
联系人:程安至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联系人:韩晓华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1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974、(020)38322542
网址:ebank.gdb.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6888
网址:www.gtja.com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210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7)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29)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2)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1)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3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3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3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35)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0771)96100
网址:www.ghzq.com.cn
(36)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31) 4403343
网址:www.cfzq.com
(3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62、(010)62294600
网址:www.ehongyuan.com
(3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4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65799999
网址:www.95579.com
(4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azq.com
(4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4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三)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已成功申购过本基金的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目前仅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银基通结算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次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申请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0.8%,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费用种类 | 申购费率(金额M) | |
A类基金份额 | M<100万 | 0.8% |
100万≤M<500万 | 0.5% | |
500万≤M<1000万 | 0.3% |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
B类基金份额 | 0% |
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如有申购费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3%,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 |
A类基金份额 | Y<30天 | 0.3% |
30天≤Y<1年 | 0.1% | |
1年≤Y<2年 | 0.05% | |
Y≥2年 | 0% | |
B类基金份额 | Y<30天 | 0.3% |
Y≥30天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日常基金转换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基金代码 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富利”,代码:040003)、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宝利”,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成长”,基金代码040007)、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优选”,基金代码040008)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该等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暂未开通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八、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8年6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A类和B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寻找地震受灾地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公告
汶川5.12大地震之后,为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完成重灾地区大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呼出工作,并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联系暂时无法直接联系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我们也希望受灾地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亲属看到此公告后,能尽快与本公司取得联系。目前,受灾地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是安全的,不受本次特大地震灾害的影响。
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50099(免长途费)。
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就基金交易、资料变更、非交易过户等问题提供咨询。本公司将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合作机构,竭尽所能为受灾地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北京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现决定自2008年6月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7只基金:华安创新(基金代码:040001)、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宝利(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华安成长(基金代码:040007)、华安优选(基金代码:040008)、华安收益(基金代码A类:040009 B类:040010)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时间
自2008年6月3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1、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2、每期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且无级差。
3、基金暂停申购期间,照常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查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北京银行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北京银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4、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