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部分赎回持有的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的公告
2008年06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08年6月5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持有的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金利”)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增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长信金利是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0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5】168号文核准募集,2006年4月30日获批成立;长信增利是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8日证监基金字【2006】180号文核准募集,2006年11月9日获批成立。
本公司拟于2008年6月5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长信金利(基金代码:519994)1400万份,该部分基金份额为后端收费份额,认购手续费在赎回时收取,本公司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超过二年,赎回费率为0.25%,后端认购费率为1.00%;本公司拟于2008年6月5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长信增利(基金代码:519992)1200万份,该部分基金份额为后端收费份额,认购手续费在赎回时收取,本公司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超过一年,赎回费率为0.30%,后端认购费率为1.10%。本公司持有上述基金份额已经超过证监会所规定的持有期限。
上述赎回资金拟用于认购本公司旗下的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991,募集期为2008年4月23日至2008年6月13日)。
赎回上述基金份额后,本公司还持有长信金利1025.10万份、长信增利800.45万份。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以及公司管理规章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