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红利0.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06月06日
◆ 除息日:2008年06月1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06月12日
一、分红派息方案审议情况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7年末总股本389,085,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6,285.29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对象:截止2008年06月0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15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35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及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06月06日;
2、除息日:2008年06月1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06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不计息。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7-87596718-8019 、027-87597232
联系传真:027-8759639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