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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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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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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3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8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由625,655,319股增至938,482,978股,并针对此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655,319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8,482,978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25,655,31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25,655,319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38,482,9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38,482,978股”。

    2、 因目前收购加工棉花已经不需要特别的资格认定证书,现删除经营范围中“收购加工棉花”一项,以及修正部分与公司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经营范围不符之处,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毛巾系列产品、纺织品、针棉织品、床上用品、服装、工艺品、收购加工棉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毛巾系列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服装、工艺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修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二、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签订的互保协议将于2008年6月29日到期,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及融资需求,公司决定与海化集团继续签订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期限两年。在互保金额范围内,公司与海化集团其中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对方出具担保书。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可以在8亿元额度以内,批准公司为海化集团申请的贷款出具担保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形势,以及国际纺织品市场因经济发展放缓、需求下降,以及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待市场情况好转时再继续实施。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使用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6月19日上午9:00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3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推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形势,以及国际纺织品市场因经济发展放缓、需求下降,以及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使用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6个月。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网络建设,符合当前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有利于公司加强国内市场销售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并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6月19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9点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6月18日-2008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15:00至2008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6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的议案

    3、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08年6月1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08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A、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083         孚日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元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元
    议案二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的议案2元
    议案三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元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孚日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2元         2股

    362083     买入        100元     1股

    B、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15:00至2008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进刚、张萌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2315895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8年6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3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2008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成立于1996年2月28日,注册资本554,171,400元,注册地点为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肖庆周,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机设备配件、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贵金属);房屋、设备租赁;制造、销售原盐、碘盐、灭火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水泥等。

    截至2008年3月31日,海化集团总资产为1,775,597万元,负债总额1,143,2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39%,净资产为632,361万元。2007年度海化集团实现净利润37,066万元,2008年1-3月,实现净利润9,518万元。

    本公司与海化集团无关联关系。

    三、拟签定的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约定互相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在互保金额范围内,一方可直接申请对方出具担保书。

    2、双方保证严格按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并偿还借款,不给对方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一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应在损失发生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以货币资金补偿;如货币资金不足抵偿时,借款方应无条件地将自有的财产(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等)按双方议定价格抵偿给担保方。

    3、协议约定的互保金额在双方具备担保能力的前提下有效,若一方已无担保能力,互保自动停止。

    四、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光伏”)提供总额12亿元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为孚日光伏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024)。

    若本次对外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可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2.75%,净资产的79.7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3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海化集团提供的担保。公司拟为孚日光伏提供的12亿元担保,因其贷款正在审批过程中,本公司尚未开始履行担保责任。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孚日股份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及融资需求,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不超过8亿元互保协议,符合双方的利益,互利共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孚日股份应对海化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认真防范担保风险。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肖兵、申克非认为:孚日股份本次与海化集团签订的《互保协议》是为了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是在前次《互保协议》即将到期的情况下续签的行为。此外,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孚日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2亿元担保,因其贷款正在审批过程中,孚日股份尚未开始履行担保责任,故包括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内,孚日股份计划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共计人民币20亿元,占孚日股份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9.73%。经核查,孚日股份目前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3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08年3月31日净资产的28.95%;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孚日股份本次对外担保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因此,本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3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本公司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86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61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8,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6.8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63.20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在中国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密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0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6个月。详细情况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08-005)。

    2008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08年4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约5.74亿元,除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之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约1.9亿元。

    进入2008年以来,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包括公司的经营形势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原材料、能源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银行贷款利率居高不下、贷款额度被严格控制,人民币在2008年1季度突然加速升值,让所有的出口导向型的企业措手不及,美国经济由于次贷危机的深远影响也让公司始料不及。美国市场是本公司装饰布系列产品主要的销售市场,而美国由于次贷危机造成的经济放缓、消费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出口到美国的装饰布系列产品订单呈明显减少态势。美国的进口采购商也错误的估计了经济的发展形势,2007年度大量进口了床品、装饰布等系列产品,形成了大量的库存,进入2008年以后,这部分进口商的采购数量明显下降。正因为上述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为了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决定推迟实施主要为装饰布系列产品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待经济形势趋于明朗和市场好转时再继续实施。

    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使用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6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有利于公司提升销售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推迟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网络建设,符合当前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有利于公司加强国内市场销售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并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肖兵、申克非认为:基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决定推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将部分因此而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有利于公司提升销售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孚日股份本次推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对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作出了相应安排。

    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孚日股份推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保荐人对孚日股份本次推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原因表示关注,将敦促公司对该部分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评估或估算,决定何时重启或是是否继续实施该部分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按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