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8年5月29日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的实施公告暨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2008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股权分改革追送对价(定向转增)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执行追送对价方案的主要信息再次提示如下:
一、追送对价(定向转增)方案
以公司资本公积金3,500万元折算成面值为1元的3,500万股公司普通股股份,向追送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追送(定向转增)3,500万股公司股份,每持有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含高管人员)可获送0.863741股。
二、股权登记日等时间安排
1、以资本公积金追送对价股权登记日: 2008年6月3日
2、除权日:2008年6月4日
3、追送对价(定向转增)股份到帐日:2008年6月4日
4、追送股份(定向转增)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4日
三、追送股份(定向转增)对象
截止2008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含高管人员)。
四、追送股份(定向转增)实施办法
追送对价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为对价到帐日,到帐日公司股票应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追送对价属于执行对价安排的一部分,无需缴纳相关税费。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戴奉祥、慕凌霞、王云雷
2、咨询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
4、邮编:5170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