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7,000万元
●本次未有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3.1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从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百货”)、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商业城”)获悉,抚顺商业城、抚顺百货分别与抚顺市商业银行新抚支行于2008年5月23日在抚顺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抚顺百货为抚顺商业城向抚顺市商业银行新抚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到目前为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1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经抚顺百货股东大会和抚顺商业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4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7,780万元
经营范围:百货、针织、五金、交电等
本公司持有抚顺百货90%股份,抚顺百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抚顺市新抚区解放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织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
本公司持有抚顺商业城90%股份,抚顺商业城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担保人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连内审字[2008]86号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抚顺商业城资产总额为8,116.76万元,负债总额为6,508.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08.13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890.2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担保期间: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鉴于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3.1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