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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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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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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时事·国内
    公安部:
    车牌号“十一”起可自行编排
    深圳“第二套房”认定界线再度“模糊”
    大湄公河次区域:
    最终目标是经济走廊
    用爱点亮生命希望——东航运输伤员航班纪实
    上海证券报
    环保部:
    去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首现“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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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车牌号“十一”起可自行编排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新华社电
      ⊙新华社电

      

      公安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届时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自动选取或者按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获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规范了机动车登记工作,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将更为方便: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都可以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