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8年6月26日(星期)上午9:30时;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经审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张大成先生、刘芳先生、李文婷女士、张景杰先生、崔国珍女士、任会云女士、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王占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王占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李成栋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李成栋先生为本公司所做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换届独立意见认为:以上推选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将以上人员作为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各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2007年初股本结构为:尚未流通部分149400000股,非流通股东持有149400000股;已流通部分174690968股,股份总数324090968股”,变更修改为:“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498,781,9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8,781,936股”。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2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08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6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第1-2、第4-7项见2008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3项见2008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公告;第8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07-012号公告;第9-10项见本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部分;第11项见2008年6月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2、截止2008年6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具备上述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上述股东也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 刘可佳、王保程
联系电话:0451-86269031
传真:0451-86269032
2、登记日期:2008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1)张大成,曾任哈尔滨粮食局副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现任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刘芳,副研究员,历任黑龙江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经济系副主任,哈尔滨工大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李文婷,高级会计师,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张景杰,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粮食局工业处处长,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5)崔国珍,曾任沈阳军区第一通讯总站连长、指导员,沈阳军区第23军通讯站站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房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总经理,哈尔滨工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党委副书记。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任会云,曾任黑龙江阿城粮食局财务科科长,哈尔滨工大高科总会计师,哈尔滨教育考试培训大厦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学东,哈尔滨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哈尔滨南岗区公安分局控申科副科长、科长。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徐新开,黑龙江石油学院炼油机械专业、哈尔滨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曾任哈尔滨化肥厂总调度长,哈尔滨炼油厂厂长,中外合资同兴装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大植物蛋白公司总经理,北京哈特新型建材厂厂长。现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王占峰,黑龙江大学俄语经贸系毕业,曾任哈尔滨粮食局油厂生产科副科长,哈尔滨面粉厂总工办、储运科副科长,哈尔滨粮食局副主任,哈尔滨工大外贸副处长。现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件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提名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王占峰先生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一),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4日于哈尔滨市
附件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学东、徐新开、王占峰,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学东、徐新开、王占峰
2008年6月4日于哈尔滨市
附件四: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张大成先生、刘芳先生、李文婷女士、张景杰先生、崔国珍女士、任会云女士等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以上推选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将以上人员作为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成栋 张学东
2008年6月4日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全部议案行使投票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08-01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08年6月4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提名张克秀女士、张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莫丽女士直接进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4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克秀,历任黑龙江大学教学管理科科长,俄语系党总支书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2) 莫丽,高级会计师,历任省物资外贸公司财务处会计,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 张崇,历任哈尔滨轻工业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总公司经济师,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