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2日
除息日:2008年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9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8年5月30日《上海证券报》)。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9,553,391.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0,441,672.63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621,524.0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373,539.79元。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7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426,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共计派发股利42,62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2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9日
四、本次红利发放对象
2008年6月12日下午三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其他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以下规则发放: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95-2355611
联系传真:0395-235530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