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云南CY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贸易中心(简称“机电产品贸易中心”)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该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良影响。
一、交易概述: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云南CY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贸易中心拟向本公司购买TJK6920落地镗铣床壹台,交易价格:人民币585万元。交易是按照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销售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定价方法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预付合同总价30%合同生效;发货前付至合同总价的95%,款到发货;机床质保期一年,质保满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交易方介绍
本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另一关联方为机电产品贸易中心。机电产品贸易中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机集团”)之下属控股公司。沈机集团持有沈阳集团(昆明有限公司)85%的股份, 而沈阳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持有云南CY 集团70%的股份;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机电贸易中心100%的股份。机电贸易中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从事机床、交通运输设备及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表仪器、计量器具、金属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器材、一般矿产品、铸锻件的批发零售。
沈机集团持有本公司25.08%股份,为本公司现时的最大股东,本公司与沈机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14A.45至14A.48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10.2.4之规定属于须予披露之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项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按照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代理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的,代理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 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按照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代理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董事会意见
4、监事会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