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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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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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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及担保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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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及担保合同公告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8-11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及担保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开发建设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461街坊2丘地块房地产项目(即新梅太古城一期西南块项目)需要,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房产”)股东会同意,新兰房产于2008年6月3日与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作为牵头安排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作为贷款人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签订了《人民币银团贷款合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

      上述贷款的担保情况为:新兰房产以新梅太古城一期西南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银团签订了《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同时,新兰房产以前述抵押物现在所拥有及/或将来可能拥有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与银团签订了《应收帐款质押及资金监管协议书》;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新梅大厦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银团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前述系列担保合同均与贷款合同同日签署。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