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控股股东承诺全额参与配股
2008年06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深振业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全额参与配股承诺, 承诺若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2008年5月13日,深振业公告称,为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预计募资12亿元,全部用于“振业·荷园”的项目开发建设。当时公司表示,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