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重实5000余万债务和解
2008年06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SST重实今日公告了对2004年一笔股权转让债务的和解情况。
公告称,公司曾于2004年与高磊等6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4203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上述6名自然人支付了4203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此后,由于受“德隆事件”影响,该笔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没有完成,因此一直陷入司法纠纷。
2008年3月19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截至2006年末公司对瑞斯康达的所有可追偿负债总额4520万元、资金占用费500万元计算,公司应向瑞斯康达合计支付5020万元。
由于该转让协议已生效且全额股权转让款项已经支付,目前公司和6名自然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0%、60%,以瑞斯康达2007年前的可分配利润以及双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SST重实将此次应分配的利润5020万元用于偿还对公司的负债。
同时,双方同意6名自然人以本次分红、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在本年度内对瑞斯康达增资,增资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后,SST重实持股比例不低于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