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08 年5 月23日以书面及传真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08 年6 月5日9: 00 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人,实到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5%)提名张国光先生、任绪贵先生、直军先生、石曙光先生、董杰先生、蒙克勤先生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张国光先生、任绪贵先生、直军先生、石曙光先生、董杰先生、蒙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光先生,57 岁,研究生学历,管理经济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巴士客运分公司经理,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绪贵先生,57岁,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直军先生,46 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曙光先生,49 岁,大学本科学历,管理经济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经理,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杰先生,50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蒙克勤先生,53 岁,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以上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审议并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5%)提名孟焰先生、黄昇民先生、程丽女士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孟焰先生、黄昇民先生、程丽女士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焰先生,52 岁,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北京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等职。
黄昇民先生,53岁,现任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国际广告协会中国分会个人会员,中国广告主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
程丽女士, 48岁,1989年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专修大学法学系,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期间,曾在日中投资贸易促进协会和小松律师事务所工作和进修。1995年加入通商律师事务所,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主要从事公司融资、证券、兼并、收购及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现为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6年7月起担任香港上市公司中国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人员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即将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6万元人民币/年/人,按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按年度发放。
五、审议并通过《 关于召开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关于召开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第8、9、10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度。
(六)、现场会议出席人员
1、凡2008年6月2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1、关于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八)、参加本次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08年6月23日、2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万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477383
传真:010—68731430
联系人:周旭明
(九)、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对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情况说明:
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灾区的情况时刻牵动着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心。公司通过北京市红十字会、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向灾区献出爱心。
截止到5月底,公司累计抗震救灾捐款1,182,300.30元,其中公司及所属公司捐款703,682.3元;员工个人捐款325,973元;特殊党费152,645元。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帐号:
法人股股东代表请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股东账户
3 委托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08-025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08 年5 月23 日以书面及传真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08 年6 月5 日上午9 : 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 人,实到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5%)提名崔铁山先生、黄志远先生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席联席会议,推举张寿鹏先生以职工代表身份出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铁山先生,57岁,曾任公共交通总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志远先生,45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部长、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专线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人事副总经理,北京公交集团双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人事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寿鹏先生, 53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公交总总司第七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北京公交总公司第二专线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北京巴士新奥客运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6月5日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孟焰先生、黄昇民先生和程丽女士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6月5日于北京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焰作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孟焰
2008年6月5日于北京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昇民,作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昇民
2008年6月5日于北京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程丽,作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程丽
2008年6月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