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30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8年6月5日在福州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02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①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⑤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⑥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⑦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7年度的述职报告。
5、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①截止2008年6月19日(星期四)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5层 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联系方法:
①联系电话:0591-83318998
②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③邮政编码:350005
④联系人:陈旸暄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