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6月日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管理和营销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 140,453,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1%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帅新武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股数140,453,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审议增补赵江华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股数140,453,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3、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同意股数140,453,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的伍志旭律师、张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5日
赵江华先生简历:
赵江华,男,1969年出生,本科,药物制剂专业。历任深圳南方制药厂生产部部长助理;深圳南方制药厂销售部西南片区经理;三九企业集团秘书办秘书、秘书办主任;三九企业集团驻京办主任、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北京中生三九药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企业管理部兼北京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立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医药产业),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条款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西药原料,制剂和保健食品,医药原辅材料,中间体,化工原料,包装材料,自产自销,批发零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
修改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西药原料,制剂,医药原辅材料,中间体,化工原料,包装材料,自产自销,批发零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