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08-00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懋兴
委员:杨原平、于建敏、陈祥麟(独立董事)、刘永章(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正东(独立董事)
委员:陈文君、秦志良(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志良(独立董事)
委员:马名驹、刘正东(独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公告编号:临2008-008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A股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40 |
A股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36 |
B股每股现金红利 | 0.057229美元 |
● 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 | 2008年6月13日 |
B股股权登记日 | 2008年6月18日 |
B股最后交易日 | 2008年6月13日 |
● 除权(息)日:2008年6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6月25日 |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6月25日 |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08年5月15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2008年5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本次分配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共计派发股利220,644,042.80元。
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登记结算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6元。A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0元。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2008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895元”折算,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57229美元。
3、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3日(A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8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 | 2008年6月13日 |
B股股权登记日 | 2008年6月18日 |
B股最后交易日 | 2008年6月13日 |
2、除权(息)日:2008年6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6月25日 |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6月25日 |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发放。具体办法: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登记结算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发放。B股红利以美元支付,B股投资者可于2008年6月25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美元红利。
3、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公室
电话:021-63218800*405
传真:021-632131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公告编号:临2008-009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
2、投资比例:56%
3、投资期限:20年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公司决定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项目进行投资,建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56%的股权;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出资额不超过3.92亿元人民币)。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为各航运公司、货代公司和货主提供进出港货物、邮件在货运站的处理服务。
本次投资由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投资期限为20年。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持有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65%股权,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161万元;2007年总资产121,353万元,净资产98,239万元,营业收入109,924万元,净利润66,673万元。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完成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投资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7.28%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