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茂名火灾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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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茂名乙烯厂起火事故发生后,当地传闻井水变黑、环境遭污染。对此,中石化集团昨日表示,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的报告,茂名乙烯外排废气、地表水均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各项检测指标控制在环保标准内,厂区下游袂花江水质和厂区周边大气没有受到污染。厂区周围受火灾产生的炭灰影响的水井也得到及时清理,达到饮用水要求,已恢复使用。
本月3日,茂名地区遭遇强雷雨天气,18时32分,强雷击造成茂名石化外电网瞬间停电,引起茂名乙烯2号裂解等一系列装置停电跳车。18时55分,2号裂解装置2号炉出口管线着火。经过紧急处理,火势在一个小时后被扑灭。
中石化表示,为防止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火灾发生后,茂名石化迅速启动环保应急预案,6月3日19时,茂名乙烯切断消防水和厂区边沟外排袂花江的渠道,而是输入区内应急池存放,处理达标后才排放,防止了消防水泄漏至厂外引起次生污染事故。火灾发生后,经茂名市环保监测站对乙烯厂区周边的炔花江等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另对厂界环境大气进行监测,结果也未见异常。
不过,6月4日上午,乙烯厂区附近的坡心镇新河村委会、七迳镇长苏梁村、牛六架村委会的村民发现井水变成浅黑色。经媒体报道后,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对此,群众怀疑是由火灾中物料燃烧产生的炭灰飘落到下风向的部分村庄引起井水变色,中石化有关人士表示,茂名石化已主动配合地方环保部门了解处理。在接报井水变黑后,茂名石化会同茂名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立即组织村民对水井进行清理。此外,水井清理前除色度略超标准外,石油类、苯等其他污染物未检出;水井清理后经环保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均已正常。6月4日22时30分,经茂名市环保局确认,污染的影响已消除,清理后的水井已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