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6月6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由郭双威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九名,张玉让董事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容和平独立董事委托田旺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三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专项投资补充计划》。本次预算补充生产、科研设备购置、公司环境绿化维护等专项投资金额合计2405.66万元;
五、会议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审议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8)审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9)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议案;
(10)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上相关议案和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分别详见本次公告及2008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4、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A.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授权代表参加会议;
B.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登记办法: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于6月27日下午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公司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联系电话:0358──7220255
传 真:0358──7220394
邮 编:032205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