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本公司闲置生产线的应予披露交易的进一步公告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 *ST洛玻 编号:临2008-01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本公司
闲置生产线的应予披露交易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与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下称”汝阳福利厂”)签署了一项资产买卖合同,就汝阳福利厂购买本公司闲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等达成一致意见(详情登载于2007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该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代价为人民币35,000,000元,将由汝阳福利厂以现金支付。汝阳福利厂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初步支付代价的30%(即人民币10,500,000元)。汝阳福利厂同意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前支付代价余下的70%(即人民币24,500,000元)。然而,汝阳福利厂已通知本公司,在支付结欠的代价人民币24,500,000元上遇到困难。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未接获汝阳福利厂的结欠代价。根据合同,若汝阳福利厂未能支付代价,则本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因此,本公司已于2008年6月6日书面通知汝阳福利厂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808,500元,该违约金从汝阳福利厂已付的购买价款中扣除。本公司将退回余下的人民币9,691,500元予汝阳福利厂,未完成出售生产线将不会对本公司运作带来重大影响,但预计出售所得收益约人民币24,377,500元将不会取得。
如有需要,本公司将就该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另行刊发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