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6日上午9:00在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礼堂召开,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代表刘海峡代表股份228,458,633股,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授权代表李瑞代表股份149,058,318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授权代表刘海峡代表股份61,228,57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人(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授权刘海峡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代表股份438,74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对象为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同意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包括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利率、期限及其承销方式,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38,745,52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投资委员会由5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和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人选和议事规则(工作细则)以及执行机构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438,745,52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438,745,52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收购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林河风电)的100%股权,收购价格为4268.8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收购协议,并在该项目投产前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对霍林郭勒风电的增资扩股事宜。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28,458,633股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61,228,570股回避表决,149,058,31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有关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438,745,52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