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腐败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等都要建立完善制度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日前,保监会分别召开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直管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保险业实际,研究部署保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工作。
保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新权在讲话中强调,各保险公司、会机关各部门和各保监局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未来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陈新权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要体现更加注重预防的方针。只有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要把预防真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治本上下更大的工夫,坚持关口前移,努力减少滋生腐败现象的因素。
会议强调指出,《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陈新权指出,注重预防必然要求拓宽工作领域,要切实做到“两个渗透”,就是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和监管业务中去,渗透到队伍建设中去。产险、寿险、中介等各领域,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各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各方面,都要建立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陈新权指出,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权、监管执法权、选人用人权等各方面的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既要使授权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使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加严格,又要为干事创业营造健康宽松的环境和氛围,使权力运行更加有利于保险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
他要求要紧紧抓住阻碍保险业改革发展、影响保险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探索有效解决的治本之策。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不讲诚信、销售误导、理赔难甚至违规理赔等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排查问题,切实抓住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