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每10股现金红利0.20元
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2862美元,每10股现金红利0.02862美元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8元
·股权登记日:A股2008年6月17日 B股2008年6月20日
·除息日:2008年6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发放范围:
2008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和2008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
3、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36,906.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送2,738.13万元。按10%的税率扣除个人所得税,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8元;B股股利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08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989元”计算,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02862美元。
4、A股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2元
B股每股红利金额:0.002862美元
三、实施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17日,除息日为2008年6月18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17日,除息日为2008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7日(A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451-82525778
传 真:0451-82525878
邮 编:15000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