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8-02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曾于2008年3月27日起陆续刊登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2007)沪二中刑初字第123号刑事判决书,周正毅已将其挪用的本公司资金2. 065亿余元在其案一审期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退出。因该案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此公司已向二中院提交了要求返还被挪用的2. 065亿余元资金的书面报告。
截止目前,上述资金返还事项仍无实质性进展,公司仍未收到上述2. 065亿元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