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限售流通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654,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股,以下简称“上海汇衡”)于2008年6月10日与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咨询”)签署了《关于厦门雄震集团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20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合信咨询,根据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就该部分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协议概述:
根据协议,上海汇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2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合信咨询,转让价格为每股6元。本次股份转让后,上海汇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45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合信咨询将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1、转让之股份:上海汇衡持有的本公司102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
2、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每股6元,共计6120万元。
3、目标股份的过户: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事宜,出受让双方有义务指派专人,提供相关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实现股份的最终过户。
4、转让对价的支付:受让方应当于目标股份交割日后30日内向出让方支付款项。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林景
营业执照号码:31011500062952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8月7日
营业期限:2001年8月7日至2011年9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投资经营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的销售,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其他事项
上海汇衡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2008年1月22日上海汇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3,973,320股,剩余股份将于2009年1月22日上市流通3,973,320股,2010年1月22日实现全流通。本次合信咨询受让的股份将遵守以上承诺,按比例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厦门雄震集团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ST雄震
股 票 代 码 : 6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通 讯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期 : 2008 年 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报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ST雄震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本公司、上海汇衡 | 指 |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S T雄震、上市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出让方 | 指 |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20万股ST雄震(600711) 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合信咨询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林景
营业执照号码:31011500062952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8月7日
营业期限:2001年8月7日至2011年9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投资经营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的销售,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林景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否 |
魏凡通 | 男 | 监事 | 中国 | 否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份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促裁。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目的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转让股份系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引进战略投资者,若继续发生减持行为,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上海汇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654,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654,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股。
本交易完成后,上海汇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45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102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公司的12.84%,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在转让前为限售流通股,按股改说明书在2009、2010年实现全流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概况
1.权益变动方式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签订《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合信咨询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ST雄震1020万股股份,从而实现本次权益的变动。
2.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股份转让价格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综合考虑ST雄震(600711)净资产、股改全流通时间表、证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为6元/股,即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120万元。
4.付款方式
受让方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应当于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后30日内向出让方支付款项。
5、受让股份的过户
在本转让协议签署后,双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审核、过户等事宜,出受让双方有义务指派专人,提供相关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实现股份的最终过户。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3,973,3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上海汇衡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2008年1月22日上海汇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3,973,320股,剩余股份将于2009年1月22日上市流通3,973,320股,2010年1月22日实现全流通。本次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将遵守以上承诺,按比例上市流通。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景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管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雄震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02单元 |
股票简称 | ST雄震 | 股票代码 | 6007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1020万股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5,654,605股 持股比例:19.7%。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20万股 变动比例:-12.8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林景
日期:二OO八年六月十日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ST雄震
股 票 代 码 : 6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通 讯 地 址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8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期 : 2008 年 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报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ST雄震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本公司、合信咨询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S T雄震、上市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出让方 | 指 |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20万股ST雄震(600711) 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上海汇衡 | 指 | 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张建华 | 女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厦门 | 否 |
林光栋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厦门 | 否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份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促裁。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信咨询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合信咨询基于ST雄震现有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及长远发展战略,希望通过本次股份增持:
1、 改善ST雄震的现有股权结构,更好地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
2、 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协助ST雄震改善公司经营管理;
3、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促进公司向现代化企业迈进。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ST雄震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合信咨询持有 ST雄震0 股的股份。
本交易完成后,合信咨询持有上市公司102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公司的12.84%,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在转让前为限售流通股,按股改说明书在2009、2010年实现全流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概况
1.权益变动方式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签订《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合信咨询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ST雄震1020万股股份,从而实现本次权益的变动。
2.出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五村551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林景
营业执照号码:31011500062952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8月7日
营业期限:2001年8月7日至2011年9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投资经营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的销售,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股份转让价格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综合考虑ST雄震(600711)净资产、股改全流通时间表、证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为6元/股,即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120万元。
4.付款方式
受让方合信咨询,应当于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后30日内向出让方支付款项。
5、受让股份的过户
在本转让协议签署后,双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审核、过户等事宜,出受让双方有义务指派专人,提供相关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实现股份的最终过户。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合信咨询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 ST雄震(600711)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上海汇衡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2008年1月22日上海汇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3,973,320股,剩余股份将于2009年1月22日上市流通3,973,320股,2010年1月22日实现全流通。本次合信咨询受让的股份将遵守以上承诺,按比例上市流通。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建华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管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0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02单元 | |
股票简称 | ST雄震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20万股 变动比例:+12.8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建华
日期:二OO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