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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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红利:A股税前0.28元、税后0.252元,B股0.040232美元。
●股权登记日:A股2008年6月18日、B股2008年6月2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18日)
●除息日:2008年6月19日
●红利派发日:A股2008年6月25日、B股2008年6月30日
一、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20日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按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429,196,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为120,175,094.20元。
2、每股税前红利金额:A股0.28元/股,B股0.040232美元/股(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后第一个营业日2008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6.9597折算成美元派发)。
3、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有流通A股的个人股东,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52元/股;持有流通B股的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40232美元/股;持有流通A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8元/股;持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8元/股。
4、发放年度:2007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派发日
1、股权登记日:A股2008年6月18日、B股2008年6月2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19日;
3、红利派发日: A股2008年6月25日、B股2008年6月30日。
四、红利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以及截止2008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
五、红利领取办法
1、本公司将流通股股东应分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通过结算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2、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完毕全面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在指定的证券公司领取红利。
3、有限售条件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10楼
3、联系电话:021-58799358,021-58883100*3012
4、传真:021-58793834
七、备查文件目录: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