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鼓励开展公益信托支持灾区重建
2008年06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裘海亮
银监会:
鼓励开展公益信托支持灾区重建
⊙新华社电
记者11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为帮助和支持灾区重建工作,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依法开展以救济贫困、救助受灾群众等为目的的公益信托业务,公益信托财产收益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根据银监会通知,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订立公益信托文件,并报银监会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审慎经营,防范风险。
银监会规定,信托公司管理的公益信托财产只能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国银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
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公开进行推介宣传。信托公司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公益信托财产专户,并可以向社会公布该专户账号。受托人管理费和信托监察人报酬,每年度合计不得高于公益信托财产总额的千分之八。